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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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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经过上次生病,被易辉好一顿收拾之后,孙韶深知有个好身体的重要性。所以,年前因为要应付期末考,肖统介绍来的那两个经纪人的邀约,孙韶本来有心想在年前先见一见那两个经纪人手里的艺人,听听她们的嗓子,但是思来想去,还是只将五感、罗美玲以及那位天王级唱将的歌给搞定,其他便不再往身上揽事儿,一门心思休着假,等着过年。

    孙母也在年前将该忙得都忙定了,然后开始筹划年节的事情,她一边做着各种规划,一边跟躲在家里享清闲的孙韶商量着,要不要继续回老城区的公寓里过年。

    听到这茬,孙韶不由惊奇地叫出来:“咱们家老公寓还没拆呢?”

    孙母闻言叹了口气,“谁说不是呢,拆迁款还没谈拢呢。”

    孙韶咋舌,“还没谈拢?”

    因为这一年,先是孙韶向她出柜,好不容易,她克服了心里层面的问题,接受两个孩子的特殊情况,与孩子们住到一起了,但每天不是忙着适应新生活,就是忙活着她工作室的事情,这越往后,随着接触的各种各样的人多了,孙母又将自己读老年大学的事情提上了日程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二去的,一整年下来,回头看,才发现她已经忙碌而充实地走过了三百多个日子了,而老公寓那头也一直没有通知她们该做签约什么的,便一直搁置了。

    直到上周,她把手里的单子全部交接出去后,才终于清闲了,回去看了看老邻居,和郝会计她们一聊才发现,怪不得一直没人通知他们回去签个字搬个家什么的,原来这都一年了,拆迁款和回迁房的事情还没谈拢。

    “咱们那块儿小区,你也知道,有不少退休的老干部一类的,而且住的也都是中老年人居多,都住了大半辈子了,临老还来这么茬,谁都不乐意动。而愿意动的那些,自己又做不了主,外面工作打拼的儿女们一听要拆迁,就全都赶回来了,各个都有自己的想法。”孙母一边说一边叹气。

    孙韶笑着揽住孙母的腰,“怎么样,还是我这样的儿子省心孝顺吧!”

    孙母失笑,戳了戳孙韶的腰窝子,笑他皮厚,转而又道:“ 所以,郝会计跟我商量了,说不管他们怎么吵吵嚷嚷怎么想的,我们图个省心,就不掺和进去了。找个时间,我去找开发商把合约签了,不等回迁房了,直接全部折成现金。我估摸着,这些钱再加上我手里的今年的进项,还是能到不错的地段给你全款置办一套房子。”

    孙韶听了,心里不禁动容,“妈,钱你自己留着吧,买那么多房子空那儿干什么?”

    孙母不赞同地看着孙韶,“我都这把年纪了,你们俩又这么孝顺,就连家里的花用都一分都不要我出。我留那么多钱在身上干什么,这钱放银行也是越放越不值钱的,其他投资什么,我又不懂。就给你们小两口再买点固定产什么的,就是不住,往外租,或者以后需要用钱了,卖掉也行啊。”

    孙韶最后拗不过孙母,只能按照孙母的意思办了。心里同时也心算自己卡上有多少闲钱,孙母说得不动产的事情也确实打动了他。

    他明年下半年就该大四了,他的专业课,虽然没挂过科,但也只能说马马虎虎,靠专业课吃饭,肯定是天方夜谭。

    如果真的专职在家做SOHO族,把音乐制作当成谋生的工具,那么再喜爱的事物,最后也变得压力无限,容易倦怠。很有可能,到最后,也许为了向市场妥协,就没有了现在那份自在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孙韶还是觉得自己得给自己再弄个副业,投资点资产或者不动产,不求变土豪,起码要保证自己衣食无忧,能真正地在音乐上按照自己的想法走。

    于是,如此这般,孙韶跟孙母说了自己的一些想法,买房买哪个地段,看着容易升值;既然他们也不缺住房,不如买几个往后发展不错的门面房,用来收租;最后又提及了几个日后会有大前景的公司,看看能不能投资。

    说着说着,孙母又想起他们上半年的时候说好要买的那套别墅,当时还正在筹建呢,只是后来把钱都捐了出去,然后钱不够了,就耽搁下来。浮途世界

    后来也没再去看了,这都大半年过去了,那套当初看好的房子也肯定卖出去了。不然那一套她倒是很心动,她手里这一年的进项,孙韶手里的,再加上拆迁折现,最后再由易辉添一点,一家人加未来的孙子孙女往后住得大房子就能定下来了。

    现在,只能说一声可惜了,暂时只能退而求其次,先按照孙韶说得来做了。

    母子俩紧接着又说了一会儿年节前后的事情,母子两人说着说着,同时说起了一个人的名字——易煜。

    “阿易大哥好久没看到了,过年会回来吧?”孙母问道。

    孙韶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,“说起来,确实很久了,上次和他一起吃饭,还是三个月前。过年会来的吧……”

    孙韶也不确定,孙母谴责地看他一眼,“我让阿易去说一声,平常就算了,过年……不管什么行当,再忙也得一家人团圆了。”

    孙韶笑着点头表示自己绝对赞同,但是,经由这茬,想起好久没见到易煜,好像连相关的消息都没怎么听到,心里不禁飘过一丝阴霾。

    房子的事情说定没几天,孙母就麻利地跑到老城区那里,和郝会计一起,把自家公寓的拆迁合约给签了,款项三五个工作日就到账。

    孙母便想借着这几天功夫,将老公寓收拾一遍,能带走的就带走,带不走的也得处理一下。但是因为她没和邻居们站在统一战线,率先投降签了拆迁合约,不好意思在临走前弄得太大张旗鼓担心惹了众怒,只能自己和孙韶两个人一点一点捯饬。

    母子两连着三天都呆在老公寓这边,一边收拾一边看着旧物回忆各种过去的趣事,孙韶还好,孙母到了这时,每每说着说着,便有些不能自已,尤其说道孙父的时候,眼眶里总是带着泪在笑,孙韶看着心里难受,又觉得这样也好。

    每晚易辉工作结束都会过来给母子两人送饭,顺便搭把手。

    前面三天,母子两人将屋子里的小件物品全部处理干净,到了第嘶天,老公寓里便只剩柜子沙发那些大件,两人还真搞定不了,就在他们忧郁着要不要还是找邻居来帮忙的时候,易辉带着易煜出现了。

    孙韶母子两人是又惊又喜,一边让两人帮忙,一边问易煜这段时间忙什么,总不见人影。

    易煜笑着敷衍了几句,只说瞎忙活。孙母不觉有异,但是孙韶却敏锐地察觉了些什么,到底是什么,他一时半会也说不好。

    暗自观察了好半天,直到看到,易煜和易辉卷起袖子,亲自上阵,和孙韶一起,三人合力搬着大柜子下楼时,孙韶才终于知道这违和感来自哪里。

    易煜这次过来,居然前后都没有一个人跟着,往常,就是人最少的时候,他身前起码也是会跟着一个司机兼保镖一样的人物的,可今天,孙韶四外瞄得眼睛都快抽筋了,也没看到一个人影儿。

    起先,他还想着,是不是跟电视剧里演得一样,暗地里其实有一堆人盯着或者怎么样,直到易煜夸张地拍着大腿嘲笑他,他才知道自己想岔了,他顶着易煜的嘲笑,易辉藏在眼底的笑意,摸着鼻子默默转身走进屋子里。

    晚饭,大家是在老公寓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子里定了一桌菜,让送到老公寓里来。

    屋子里已经被搬空了,四人在地上铺着报纸,将菜全摆在地上,席地而坐,甩着筷子就吃上了,吃着吃着,再者和空荡荡又确实老旧的寓所里,众人不自觉地聊开了。

    先是孙母说过去和孙父刚出来时,也是这样,那时候确实穷,租个小小的屋子,除了一张床以外,连个像样的家具也没有,吃饭都是将菜放到小凳子上,人坐在地上或者蹲着吃。

    然后是易煜和易辉也说起他们在孤儿院的时候,那时候孤儿院里吃顿饱饭不容易,都是要靠抢的,抢到足够多足够好的食物的孩子,从来不再桌子上吃,因为保不齐,吃一半就被别的孩子抢了,抢到食物的,通常都是跑到角落里,或者院子没人的地方蹲着或者坐在地上吃饭。萝莉养成记[高干]

    易煜和易辉在一起的时候,都是易煜凶悍地抢到食物就跑,易辉傻愣愣地跟着他跑就行,说到这,易煜便嘲笑起易辉小时候跟在自己身边做跟屁虫的阶段,又愣又可爱。

    再然后,易煜走后,不到一年,易辉便也学会了自己抢食物,然后找地儿藏起来蹲着吃了。

    说到这里,易煜忽然沉默了很久,只不停的喝酒,孙母和孙韶看气氛不对,赶紧岔开了话题,易辉也觉出不对劲,想说什么,又不知道该从哪说,他刚刚说自己学会抢食,也不过是看兴头足,随口那么一说,却不知道易煜会这样。

    易煜也不再吃菜了,一个人默默地灌了三瓶酒,才笑得十分难看地看向易辉:“哥后来没回去找你,你恨不恨我?”

    易辉怔怔地回视他,好半晌才闷闷地道:“起先恨,后来又遇到你了,就不恨了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易辉闷闷地拿起一旁的酒瓶子,也喝了大半瓶才理所当然地道:“你是我哥。”

    易煜的眼眶因为这句话,忽而就红了,孙母和孙韶一时间也被这氛围弄得鼻头微微发酸,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气氛沉默了好一会儿,易煜才低声地呢喃:“我也不想的……要不是、要不是……我一定会去接你出来的,就是再苦,我也会带着你的。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易煜苦笑,不再往下说,易辉神情微动,却不接话,孙母听着,只悠长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孙韶直觉易煜没说清的话里一定藏着什么过往或者隐情,但是到了今天,这些过往或隐情,也只能变成故事,说多了,反而更难受。

    他揉揉鼻子,大声道:“难得一家人团聚,虽然还有一周才过年,但我们这也算是提前过年了!一家团聚,开心快意就成,借机干一杯吧!”

    众人附和,就连一向不沾酒的孙母,也端着纸杯子倒了一点,和众人干了一杯。

    这夜过后,易煜又一声招呼都没打就消失了,这个消失是真的消失,孙韶和易辉连着打了几天电话,不是占线,就是一直没人接。

    两人一度找到贺六那里,只是贺六这里能获得的消息也实在不多,只是,不管怎么说,当年也在江湖上飘过,多少还有点路子,打听到这段时间上面打|黑力度很强,贺六说大概是近了年关的关系,往年都会这样,越近年关,上面各种肃清活动都会加大力度。

    孙韶听了“打|黑”两字,心里忽然一颤,不由想起自己上辈子时的事情,今年一过,明年在西南地区,会有一场有史以来最高强度的打|黑运动,当时闹得沸沸扬扬,拉下马了好几个声名在外的大人物,同时也双规了不少高位者。

    这场活动下来,曾经一度还被当成一种新型模式在全国推广,H市与西南地区就算不是紧邻着的,隔得也不远了,这场活动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,孙韶强忍着自己心里不好的感觉,自我安慰着自己,同时,眉头紧蹙,十分想找个时机,最好能将这消息透露给易煜。

    于是,在联系不上易煜的这几天,孙韶反而显得比易辉更忧心匆匆,使得易辉还要反过来不断安慰他,每每这时,看着易辉的脸,孙韶心里便一阵阵地感到难受。想起那晚,易辉说给易煜的那句话“你是我哥”,只一句话,能说的不能说的,都在里面了。

    易煜是易辉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,如果,易煜不能在这场肃清活动里安然退身,最难受的,应该是易辉吧。

    想到这儿,孙韶便狠狠抱住易辉的脑袋,催眠一样告诉他,自己会永远陪着他,看到孙韶这翻唱的样子,易辉的安慰也变得苍白了,心里只要一想到易煜,也是时刻焦灼的感觉。

    如此过了几天,就像易煜忽然消失一样,他又忽然出现了,带着他的一帮小弟们,驼了一堆东西,说是年礼,送到了易辉的小公寓门口。[网王]王子的观察笔记

    随后,易煜遣散了自己的小弟们,笑吟吟地走进屋子里:“回来过年。”

    孙韶和易辉都有些呆愣,倒是孙母率先反应过来,一边责备他上次不告而别,一边又说他真铺张浪费,顺便问他这次能呆几天。

    “三五天吧,过年嘛……哪行哪业都要消停几天,给大家过个安生年的。”易煜说得含糊,孙母心里有数,有心想劝,但又知道口头上的话说什么都苍白,最后只在心里悄悄叹气,面上热络着招呼易辉和孙韶把东西收拾进去,然后把客房赶紧收出来。

    “幸好前几天扫尘,我把被子都晒了,不然这被子睡了可不舒服……”孙母习惯性絮絮叨叨。

    孙韶和易辉被她指得团团转,易煜瘫坐在沙发上,看着这一幕,脸上含笑,眼中宁静,忽然,他朝着孙母喊了一声:“妈!”

    孙母怔了一下,随即跑过去,看着他应道,“哎!怎么了?是不是饿了?”

    易煜笑着摇头,又静静地看着三人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孙韶一边和易辉来来回回的从门口搬东西,一边瞄易煜。不由觉得这场景,就像远在外地工作的大哥回家过年,母亲心疼哥哥,自己围着哥哥转,然后将两个小儿子使得团团转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看到这一章,相信小伙伴们心里已经有数了,文章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了,唔,目前估计,大概十章左右能正文完结了,看节奏,最多应该不超过十五章吧~保证大哥结局在情理之中,尽量不虐。

    这本完结,我在就实打实写了两年的文了,想想,觉得还真不可思议,居然写了两年的文了,虽然写得都不怎么样,但是吧,我觉得跟第一本比起来,还是能看到一点进步的(不确定的问大家,应该是有的吧……),在写文上吧,虽说没啥追求,但是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,总希望能看到进步,能一直前进就觉得不错,你们说呢?

    然后……下一本,目前有几个想法。

    首先,大哥的不另开文了,因为我觉得很多时候,配角的可爱就在于他是配角,戏份不错,有神秘感,也有更多留白的空间给读者去填补,如果是主角了,什么都摊开了写了,也许就不那么可爱了,所以,我们继续让大哥做一个可爱的配角吧,不是有句话叫主角是用来发展剧情的,配角是用来爱的嘛。

    其次,心里有三个故事的雏形。

    第一个故事,一个老实拧巴沉默的好好先生(受),重生到七八十年代(文|革刚结束时),与一个被军一代抛弃的,原配生的,本该属于他的一切,却全部要靠自己重新去抢,以至于养成了狼崽子一样凶狠性子的野男人的故事。

    第二个故事,特种退伍兵哥保镖(攻),意外地实时重生,或者说借尸还魂到一个十七岁少年身上,意外获得好头脑,从此是头脑与四肢都发达。然后遇到一个十六岁,与曾经的自己十分相像的,爹不疼娘不爱,还差点走偏了路的美貌刺猬兽。于是,兵哥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值,和现在拥有的头脑,将他从岔路上一点点掰回来,最后养乖顺了,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。(唔,这个故事感觉被我说得一点萌点都木有啊,其实我本人倒很想写这个故事,因为可以尝试写攻的视觉,从高中开始,一直写到三十岁左右,写各种“情”的,然后会比较短吧,控制在二十万字到二十八万字之间,写起来也会轻松一点,内容会很治愈,唔,是治愈哦。)

    第三个故事,现代小男护,为了洗脱自己未来注定做男护的事实,拼死拼活跨专业考研,终于考上了临床。就是一辈子只能呆实验室给猴子开刀,但他还是觉得比男护有面子啊,谁料,天不从人愿,一朝穿到上世纪三十年代末,中国最混乱的时期,只给猴子开过刀的他,走上了抗日救人的道路,唔,CP没想好是同穿一个特种兵(不是作者偏爱这个题材,而是在作者有限的脑容量里,觉得特种兵是一个什么都要学,包括战略指挥一类的人,所以觉得这种人比较适合在那种场合里生存,然后能和小受搭上眼,最后到了文|革的时候,也不会被炮灰!)还是找土著居民。

    以上,是三个不成熟的想法,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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