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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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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无论桑家之人如何斟酌,如何为难,如何舍不下窦氏给予的富贵,又不看好他们,想在许氏身上下赌注,对许徽来说都没了任何意义——只要打下战略意义重大的阳邑,桑家坞堡就是一座孤城,全无任何进攻的价值。哪怕桑家之人在坞堡中躲一百年,藏一千年,也没有任何关系,只要他们耐得住寂寞,储存的粮食也够活这么久就行了。

    五日之后,阳邑告破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许徽得到了许素将嫁给梁奎之子梁清的消息,而太原北边的雁门郡,也迎来了至关重要的转折。

    天下九塞,雁门为首;东西两翼,山峦起伏;依山傍险,高踞勾注,乃是古往今来,防御胡人的要塞。

    它曾屡屡遭劫,却一次又一次的迎来了新生,唯有司掌雁门防御与内政的众人清楚,雁门郡看似与从前一般,威武雄壮,牢不可破,但这些年来一次又一次与胡人的征战,又得不到充足的补给,雁门早如被虫蛀空的大树一般,看似顽强,能经受得住更多风吹雨打,可层层力道叠加,终有一日,轻飘飘的雪花压下,也能将它压垮。更何况,如今雁门面临的,哪里是什么雪花,而是百年难遇的大冰雹呢?

    雁门郡治,阴馆县二十里外,一个修筑不过十年,扼守住交通要道的要塞外,正上演着无比惨烈的一幕。

    少说有八尺深的护城河,早被百姓与兵士的尸首填满,而在护城河与城墙之间,以及城墙之上,几十架投石机仿佛永不停息地工作,将之砸出一个又一个深坑,坑里坑外,除却燃烧的火光之外,就是数不尽的残肢断臂与不成形状的尸首。

    不怕死的苍蝇成群结队,盘旋于尸首之上,嗡嗡嗡嗡吵得令人厌烦。不怕死的野狗趁着攻势再缓,总会三三两两地奔过来拖尸去啃噬,蛆虫爬满了亡者的尸体上,鲜血汇成溪流,渗入土地,或凝结成血块,将周遭的一切悉数染红。

    戚忠站在要塞之上,哪怕疲倦得下一刻就要倒下,他的站姿依旧挺拔,神色也依旧镇定。

    由于人手不够,粮草匮乏,盟友无人支援,以及佛门对胡人的全力襄助比如泄露情报,暗中布局等等,面对全然的逆境,以及浩浩荡荡几十万的胡人大军,哪怕戚忠乃是大齐有数的名将,慧眼识全局,也禁不住这样连番的打击。

    再巧得妇人,也难为无米之炊,他手头上真正得用,能够信任的人,与胡人的大军一比,委实少得太过可怜。哪怕他最得用的两个儿子深入敌人腹地,携千人大破几万人,那又如何?胡人铁了心南下中原,后继力量源源不断,到最后,到最后……

    “给我打盆凉水来。”稍微想一想半月前发生的事情,软弱就不自觉袭了上来,戚忠容不得自己困倦,便出言吩咐道。片刻之后,几人拎了木桶上来,戚忠定睛一看,发现为首得竟是面色苍白,衣衫中还染了血的戚方,不由大惊:“端宁,你怎得来了?”

    为乱敌人后方,他派自己最得用,也最优秀的两个儿子前去,已做好了他们有去无回的准备。谁料戚方命大,身中十几箭,刀伤五十余处,枪折了,甲胄凹了,却硬是吊着一口气,被残留得几个亲兵带了回来。

    阴馆诸多资深的大夫,都看过戚方的伤势,异口同声地说,戚方伤得太重,又郁结于心,需要静养。谁料他才回来几天,竟撑着重伤,跑到了城头上来。

    戚方放下手中的水桶,气血不足,眼前发黑,站都有些站不稳,声音更是微弱得很:“儿子不愿成为废人。”

    “胡说!”戚忠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,怒道,“你若是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,才真会废掉,好好休养就没事!”

    听得戚忠此言,戚方望着不远处悬挂着雁门百姓人头,少说有上百根,无比狰狞的竹竿,惨然一笑:“修养?大夫让儿子放宽心,可儿子,儿子想到……就深恨自己无用!”

    见胡人久攻雁门不下,佛门终于撕开了自己和善的面具,狠狠地给了戚忠重重一击——他们运作经营多年,早有了一定的势力,加之戚忠为抵御胡人,将大部分心腹与精锐都抽调到了战略要地,从而被佛门之人抓到机会,开门迎敌。

    那一夜,阴馆的上空被血火染红,戚家更是被胡人的虎狼之兵给团团围住。戚忠之妻见大势已去,就将几个儿媳妇与孙子孙女召集过来,让他们一道保全戚家颜面,不要做有辱家中男人声誉之事,并斩钉截铁地告诉儿媳妇与孙子孙女们,哪怕他们死了,戚家在外的男人,一定会为他们报仇。只要戚家有一个男人活着,百年之后,就不会少了他们全家一碗饭!

    胡人对戚忠恨之入骨,早就打着凌辱他家眷,将他妻儿子孙之肉分而食之的主意,谁会想到戚夫人竟刚烈至此,让全家人自尽后,又放了一把火,宁愿挫骨扬灰,也不要被胡人羞辱?戚方好容易捡回一条命,听得这个消息,当场就呕出一口鲜血,再度昏迷。

    他离开之时,爱子尚不满百日,为家国天下,他早存了赴死之心,满以为大漠黄沙就是他唯一的归宿。谁能想到,本该死去的人活了下来,本绝对安全的人却撒手人寰?

    见儿子如此神态,戚忠环视四周,心中更添几分沉重。

    他的手下,原本有五校尉,屯长什长不计其数,可这些天一次又一次的守城,熟悉的面孔一个个不在,九成的列席人员都成了崭新的,还带着几分稚气,却被血火磨练得提早沧桑的面容。

    军官的伤亡率都高成这样,可想而知兵士死了多少。事实上,这座要塞之内,仅存五百兵士,还有一半都负了或轻或重的伤。

    若是能等来援军,倒也罢了,可明知此战没有希望,除却死守拖延时间之外,根本就……

    如果,如果能改朝换代,建立一个新的王朝,而非如今这般,朝廷偏安一隅,北地各自为政。这般,这般地……令人绝望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戚忠目光炯炯,亮得吓人,只见一个手刀,竟将压根对他没有任何防备的戚方打晕。随即侧过脸,对自己最信任的,名为戚八的亲兵吩咐道:“就在方才,我接到了许兄的来信,说是已有人赶到那个地方。”说罢,他顿了顿,才极为艰难地说,“老家伙,端宁他……拜托你了!”

    他曾承诺过,与诸将同甘共苦,战斗到最后一刻。但看着儿子、孙子们一个个死去,哪怕强韧如他,也无法承受这般打击。送走最得用也最欣赏的儿子戚方,保留下戚家的一丝血脉,乃是这位末路豪杰,最后的私心。

    北地诸侯,唯有许泽慧眼识英豪,不嫌弃他的出身与行为,除却许泽之外,他戚忠,谁也不信!

    戚八眼含热泪,郑重应下。

    听到昏迷中的儿子被送走,心中估算着马车的路程,再望着远处人头挂起的旌旗,戚忠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。

    再撑七天,只要再撑七天就好。

    戚方醒得很快,一见自己躺在马车上,原本开裂的伤口被随行的大夫细心地包扎好,他就知道不妙。他大力挣扎着,想要回去,却被几个身强力壮的亲兵制住,要么将他打昏,要么用为数不多的麻沸散,让他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弹尽粮绝的戚忠,并没有撑过七天,在第五天傍晚的时候,这座要塞就被彻底地攻破,胡人铁骑汹涌闯入,仿若洪流,要将一切淹没。

    戚忠不退不避,带着为数不多的亲兵迎了上去,明明个个身上带伤,却好似千军万马,锐不可挡。戚忠挥舞着手中的马槊,将一个又一个的敌人击下马,却被一个人高马大,满面胡须的匈奴汉子挡住。

    他认识这个人,匈奴贵族,也是他们敬佩的勇士,冒达。

    那张愤怒的,扭曲的,仇恨的脸,明明近在咫尺,却又那么遥远。他看到了冒达的嘴张张合合,似在问着什么,声音却异常遥远。

    听不清啊!不过,听不清也不要紧,他明白,冒达想问什么,无非问他生长在匈奴,为何要背叛他们,让胡人入主中原的机会,足足晚了二十年。

    这一刻,他突然想到了小时候,那时,他的父亲是匈奴左谷蠡王手下一个小小的幕僚,日子还算安逸。汉家奴隶骂他是叛徒的儿子,他愤怒地与对方打了一架,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之后,兴冲冲地告诉了自己的父亲,满以为能得到赞赏,却不料被父亲直接甩了两个大耳光。

    多年之后,他的父亲因小事触怒左谷蠡王,被马活活拖死。母亲抱着他不住垂泪,将往事娓娓道来,他才知道,父亲之所以投靠匈奴,不过是家中三代单传,为保住妻子与她腹中的孩子的权宜之计。这个微末小吏背负骂名,饱受良心的折磨,哪怕在匈奴,也从不肯为胡人出谋划策,更不愿儿子真认为自己是胡人——哪怕他们为匈奴做了再多的事情,在胡人眼里,汉人永永远远只是一条狗,区别只在于得用与不得用罢了。

    大丈夫来世间一遭,需堂堂正正为人,焉能做狗?他名为忠,非忠于匈奴,而是忠于汉人衣冠,忠于华夏社稷!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戚忠不知哪来的力气,挥舞着马槊,忍着耳畔剧烈的嘶鸣,大吼道:“吾乃汉家子,并非胡家儿——”

    下一刻,喊杀声,马蹄声,兵器碰撞声,都彻底离他远去。他从马背上坠落,眼前的世界,也彻底失去了色彩。

    明明知晓自己左胸被洞穿,却感觉不到任何疼痛,最后一刻,戚忠想到得,不是自己唯一留在世上的血脉戚方,而是这些年来,饱经蹂躏,疲惫不堪的雁门郡。

    “终究未曾……保住……父老乡亲……”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落初文学(luochu.com)投推荐票、月票,您的支持,就是我最大的动力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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