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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误会大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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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莱恩没有笑太久,因为麻烦来了。

    话说回来,这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麻烦,这个游戏玩了几天,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几位狐族守卫手持长矛,封住了莱恩上岸的路。意思很明确:退回河的那边,那才是他所属的部落。

    看到莱恩那张人畜无害的脸,卫队长红嚎就一阵头疼。这家伙在这里转悠了好几天了,这么近距离地对上还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“怎么又是你?你到底有什么目的?”红嚎皱着眉头逼问。

    “别这么紧张,我又没恶意。”相对于对方的嫌恶,莱恩却没有丝毫抵抗,相反还张开双臂摊开手掌以示诚意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你就不该过界,否则我们不得不怀疑你的来意。”红嚎照例答得很官方。

    “我马上就回去,不过,在此之前我想向你们打听一个人……”莱恩依然笑着,笑意却未达眼底,“毛毛,你们认识吗?”

    红嚎刚想说“不认识”,就有个皮肤黝黑的小子抢先回道:“认识又怎么样?”

    莱恩眼睛一亮,赶紧问道:“毛毛最近还好吗?他在哪里?”

    相对于莱恩的兴奋,对面几个年轻兽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。之前乌木族长提醒过他们,关于毛毛的一切不能向外透露,如果真有人来问就说去远游了。

    之前不理解族长为什么这么叮嘱,现在却知道了——常念是与众不同的,早晚有人觊觎。

    小时候他们只知道常念会说话,会在寒冷的冬天烤甜甜的地瓜给他们吃。所以在他们心目中常念只是个比一般兽人幼崽更加聪明、更加厉害的存在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这一辈的兽人们才知道了常念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同寻常。

    想到面前的家伙是冲着常念来的,一群年轻兽人顿时提高了警惕。

    莱恩半天没得到任何回复,不由地急了:“你们说呀,毛毛去哪儿了?是不是去远游了?”

    听到“远游”两个字,红嚎含混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莱恩的眼睛一下子暗淡下来,嘴里呢喃着:“果然是这样……是啊,他早该成年了……”

    红嚎几个彼此对视一番,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劲,正考虑着要不要通知族长。

    不过,没等他们思考出结果,就听到一声巨大的拍水声,然后眼前一花,再睁开眼时,哪还有刚才的人?

    百米开外,一个金色皮毛的巨大兽类正迎着夕阳,撒足狂奔,带起的风把他长长的鬃毛吹得蓬松好看,威风八面。远远看去,像是要走到太阳里面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丛林狮么……”红嚎不自觉地呢喃。眼中有惊叹,也有艳羡。

    “兽人一族的王者!”

    “果然厉害!”

    兽人们纷纷感叹。

    ******

    中央部落在兽人一族中属于特殊的存在。

    北方丛林以兽河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,南部处于魔兽森林的边缘,挨近人类领地,有一个不算高大的寿山相隔。北半部分更加挨近魔兽森林的中央地带,可谓是魔兽和野兽的天堂。

    以兽河为界,南面相对安全,北面更加危险。因为兽河很宽,绝大多食肉的兽类天生怕水,他们一般不会冲破本能跑到兽河南岸。

    所以,兽河以南被退居丛林的兽人祖先选为了长久的栖息地。

    但是,前有野兽虎视眈眈,后有人族居心叵测,兽人们总是不能放心。

    于是丛林兽族一脉最初的领袖想到了一个办法:选出数百名精壮的兽族勇士或渡过兽河,或翻越寿山,分成两批一南一北守护兽人一族的安全。

    这批作为守护者的兽人在兽人一族中处于特殊的地位,不仅因为他们强大的力量,更因为他们对兽人一族做出的贡献。

    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兽人部落开始发生分化,同族聚居的情况越加明显,种族侵吞的事情时有发生。尤其是一南一北两个最强大的部落,是所有部落共同忌惮的对象。

    又经过了很多年,仿佛是一夜之间南方部落消失了,兽人们不知道都去了那里。于是就留下了最北的部落一支独大,称为“中央部落”。在兽人的语言中,中央是首脑的意思,并非因为它位置处于中间。

    兽人一族大洗牌后,各部落之间定下了互不侵犯的协议。中央部落依然驻守在最北方,担任守护的责任。

    与其他以种族划分的部落不同,中央部落向来是各种族混居。因为最初就是从各族选出的精英,血脉也就一代代沿承了下来。并且相对平衡,没有出现过物种消亡或者一支独大的情况。

    直到莱恩回到自己的石屋,脸色还是没有缓和过来。捏着手里的小骨刀,想到黄昏的那场偶遇,心情更加烦闷。

    那只该死的狐狸!儿子都这么大了!

    自己呢?一无所有!傻乎乎地想着他!

    莱恩第一万零一次劝说自己:算了,别惦记了,那家伙当年那么绝情,现在也不见得有多好。

    但是……又一万零二次动摇——不管怎么说,还是要见一面,毕竟当初他救了自己,还给自己起了乳名。

    不提乳名还好,一提自己被喊了三年的乳名,莱恩的脸色变得更难看——金毛,金毛!竟然给自己起个这么白痴的名字,一定要找他算账!

    莱恩对小狐狸的感情说起来很复杂,要说是爱情不太可能,毕竟相处的时间太短,那是莱恩又太小。更多的还是一种无法割舍的雏鸟情节。

    莱恩生下来之前,阿父已经咽气了。连婴儿都不算的莱恩愣是凭借自己的力量,从死透了的阿父体内爬了出来。如果不是晚出来了半个小时,他也不会逃过一劫。

    莱恩还没睁眼,就跌跌撞撞地四处跑,小小的金毛凭着本能,闻着哪里有人气就往哪里走。然后,睁开眼睛,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雪白雪白的,无比好看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莱恩知道那不是阿父,但是他却需要一个阿父。所以,为了爬到“阿父”身边,莱恩掉进了水里。

    之后的事,就是小狐狸破天荒地发挥雷锋精神,把小兽救了回去,取名“金毛”。

    所以说,常念对莱恩可以说有救命之恩,莱恩怎么能忘了他?更何况,常念当初那样绝情地赶走他,像莱恩这样骄傲的兽人怎么能消化得了?

    小时候还不觉得怎样,长大了越想越不对劲。在所有的童年玩伴里,哪个不是以他为尊?只有那个家伙敢给他气受!

    所以说,莱恩对小狐狸,与其说是惦念,倒不如说是不甘。

    沉闷的声音响起,石门被从外面推开。

    一位和雷恩有七分像、五官更加成熟的兽人站到了屋子中央。

    莱恩头都没抬,想也知道是谁。

    “你今天又过界了?”来人声音低沉,压抑着怒气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都知道了。”莱恩闷着声音回答,语气算不上好。

    伯伦皱眉,不满于儿子的态度,也不满于他屡教不改的行为。

    但是,为了缓和自己和儿子的关系,他还是耐着性子说道:“我已经和狐族族长通过话,你要找的人远游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你已经说过了。”说这话的时候,莱恩高大的身躯掩在了阴影里,看上去竟有几分脆弱。

    伯伦顿时心软。一向骄傲强大精力旺盛的儿子,什么时候如此颓丧过?

    父子二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

    “多为部落做些事,不要辜负了你的血统。”伯伦临出门,嘱咐了一句。

    莱恩应了一声,听不出情绪。

    ******

    相对于莱恩父子的紧张气氛,常念一家倒是其乐融融。

    回到家,小狐狸用仅余的一个地瓜给茶茶做了碗地瓜润肠汤,把茶茶感动的眼泪都流出来了。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,常念听说了一个消息。

    这几天兽河对岸部落的一个年轻的兽人频繁地越过兽河,在狐族部落外围转悠。看那样子像是成年不久的兽人,因为好奇心过重而跑过来玩,应该没什么恶意,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有过。

    但是,却给在兽河附近巡逻的卫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。

    卫队长红嚎最近都要疯了,那家伙态度很好、身手更好,就是不懂规矩。想趁机教训他一顿吧,抓不住人,人家主动站在面前对你笑,你又不好意思教训。真是抓心挠肝!

    听了泰格的叙述,茶茶和常念都暗自思量起来。

    常念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个金色眼睛的人。话说回来,金色的眼睛……有点眼熟啊!常念暂时没想起来,也没在意。

    茶茶像是想到什么,突然抱着饭碗大叫一声。

    别人倒没什么,只是吓得小呦呦“啪嗒”一下掉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泰格一脸淡然地把小地行兽拎起来,放回原位。常念伸出爪子安慰地拍了拍小伙伴的头。

    话说常念越来越喜欢小呦呦,以至于呦呦的地位直接从长工晋升为小伙伴。原因说出来挺囧——小家伙和常念一样,三年时间一点没长,还是巴掌大小的一只。饭量倒是与日俱增,尤其是常念琢磨出肉的新吃法的时候。

    此时,呦呦皱着鼻子,汪着眼泪,委屈地望向茶茶,势必要讨到说法。

    茶茶歉意地对呦呦笑笑,捻起最大的一块肉放到了它的小盘子里。

    呦呦这才收回控诉的视线,重新投入欢快的进食时刻。

    茶茶转过脸盯着泰格,犹犹豫豫地开口:“该不会是……那个小家伙吧?”

    提到这个,泰格脸色有点黑,但还是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茶茶倒吸一口气,快速而隐晦地看了常念一眼,然后很快转移了视线。

    常念黑线——我都看到了。

    茶茶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埋头喝汤,一边喝还一边发出“好甜啊,儿子好贴心”之类的感叹。

    常念在心里翻了个白眼——我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不就是你的烂桃花么?有什么不好意思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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